集团各单位:
5月12日下午2时28分,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.8级强烈地震灾害,波及陕西、甘肃、云南、重庆等省市,灾害损失十分严重。根据**、国务院的总体部署,为贯彻落实省民*厅、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国资委的指示精神,现就开展救灾捐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捐助活动对象:集团各单位、全体职工。
二、 捐助时间要求: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三天内完成。
三、捐助方式:由于地震灾区道路受阻,本次捐助以捐助资金为主。捐助坚持自愿原则,实行集体捐助与个人捐助相结合,个人捐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0元,多捐不限。离退休人员不做具体要求。
职工个人捐款由各单位集中收缴登记,于5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款项和统计表一并交至集团财务部。
单位集体捐款采取转帐方式,直接转至国贸集团公司(账号附后)注明捐款字样,于5月16上午下班前将汇款回执复印件传真交集团公司。
四、有关要求:本次救灾捐款活动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明确专人负责,做好具体工作。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助活动,发扬“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”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紧急行动起来,踊跃捐款,表达对灾区人民的一片深情。广大*员尤其是*员领导干部,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带头捐赠。活动结束后,各单位要将捐款情况张榜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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