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开展 “以案为鉴、明纪促改”专题警示教育,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,国贸集团*委于近期派出两个督查组,分赴安粮集团、服装公司、天彩丝绸公司、技术公司、轻工公司、进出口公司等六家下属成员企业,集中开展了专项督查检查。
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、座谈交流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重点督查检查了各家企业专题警示教育工作的进度进展、特色做法、主要成效与存在不足等情况,并现场进行反馈交流,提出改进建议。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以来,各家企业在动员部署、宣传教育、学习讨论、对照检查方面,积极主动、深入扎实,较好地完成了集团要求的“规定动作”,在此基础上还结合自身实际,开展了一些特色“自选动作”,营造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氛围,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。
督查组要求各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、省国资委*委的有关决定,坚决按照集团*委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,突出以身边人、身边事、身边案教育广大*员干部职工,切实达到以案为鉴、以案明纪、以案促改的目的;要扎实做好“四个结合”,巩固和扩大专题警示教育成果,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;在下一阶段工作中,要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、基层*支部组织生活会,做好工作提炼总结,及时上报专题警示教育总结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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